宁夏 加快推进宁夏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宁夏新闻网讯 (记者 徐丽萍) 8月13日,自治区出台《关于在灵武、盐池、彭阳、永宁等四县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破解“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自今年起在灵武市、盐池县、彭阳县和永宁县开展金融服务“三农”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指出:要通过培育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探索设立村级金融服务站和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的模式来彻底解决谁来干的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通过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拓展农村直接融资和提高新增存款用于当地比例的方法,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从根本上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以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种类、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组建村级互助担保基金和组建县级农村融资担保公司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通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强化试点工作责任等手段来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为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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